创建和删除
创建表
在数据库工具窗口中,选择一个模式并导航到 。或者,右键单击模式或数据库节点并选择 。
在“创建新表”对话框中,指定表设置(列、键、索引、外键、授权)。
单击确定。
删除表
要删除表,请右键单击表并选择DROP ( Delete)。
您可以为SQL 预览字段中生成的代码设置其他选项:
使用模式名称限定对象:将模式名称添加到表名。当您在不同方案中有两个或多个具有相同名称的表时,您可以限定一个表。此选项具有以下参数:
Auto:如果您在不同的方案中有两个以上相同的表名,则自动限定表名。
从不:从不限定表名。
Always:总是限定表名。
使用 IF EXISTS 语法:确保表存在。
使用 DROP CASCADE 语法:删除依赖于表的对象(例如视图)。
最后修改时间:2021 年 11 月 22 日